建设中国特色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时间:2022-02-18 [关闭窗口]

  目前全球范围内新冠肺炎疫情还在持续,全球抗疫形势仍然严峻。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我国政府和民众对心理健康更加重视,民众对待突发事件的社会心态更加成熟。梳理总结疫情对我国民众的心理影响,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为国际社会应对疫情提供中国智慧。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动了我国突发事件后的应急心理服务体系建设。2020年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心理干预和疏导,有针对性做好人文关怀。疫情暴发初期的心理影响体现为民众普遍存在的恐慌、焦虑等消极情绪体验,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大部分人适应了生活和行为方式的改变,顺利度过居家隔离、复工复产复学等阶段,重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生活平衡。疫情带来的心理影响除了个体层面的心理健康影响,还包括社会心理、社会心态以及文化层面的影响,但个体心理健康是最基本的刚需,心理健康问题直接体现为个人精神痛苦、家庭负担加重、医疗成本提高、社会风险加大。

  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心理需要日益凸显,不仅体现为个体层面的心理健康需要,还体现为社会层面的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需要,以及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心理满足需要。心理需要是多层面、有规律、可把握、应遵循的客观存在。一定区域内、一定时间段、一定规模群体表现出共性的心理需要,是社会治理必须关注和尊重的社会心理规律,若得不到及时妥善应对,很可能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换言之,在社会治理实践中,特别是民生相关的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一定要尊重民众的社会心理规律。在疫情防控中,不同主体对疫情的风险认知不同。政府部门决策者不仅要关注疫情,还要应对疫情带来的经济、社会稳定等多个方面的影响,对多重风险进行综合判断和决策。专家群体的医疗救治专业知识和经验非常丰富,但对疫情相关的多重风险了解不足。普通民众对疫情风险的认知主要取决于自身生活工作所受到的影响以及通过多种渠道获取的信息。前两类群体以理性思维为主,普通民众以直觉思维为主,对疫情相关信息的认知存在很大差异。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社会治理,也存在不同治理主体的认知差异。普通民众的物质和心理诉求是政府部门在专家群体支持下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因此,了解社会心理规律是进行科学决策的前提。

  新冠肺炎疫情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与民众社会心态的成熟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疫情发生后,相关部门多次发文指导各地各部门分阶段有序开展疫情心理服务。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多次邀请心理专家介绍心理调适方法、进行社会心理疏导。学术界和社会机构积极行动,通过发布工作指南、组织公益讲座、搭建网络服务平台等方式提供专业支持。民众识大体顾大局、自觉服从防控需要、主动投身疫情防控斗争。不同社会治理主体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共同应对疫情挑战,在实际行动中体现了日益理性成熟的社会心态。

  结合我国国情和发展需要,当前应着力提升民众对心理健康的科学认识,突破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理论和实证研究,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智力支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一是着力提升民众对心理健康的科学认识,实现提升心理健康素养、塑造积极社会心态的目的。向全民科普心理健康知识是疫情防控的重要举措,在信息技术加持下也使得心理服务获取方式更加便利。需要指出的是,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各有侧重,不能相互替代。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应侧重预防,关注当前民众在心理健康领域的认识误区,重点普及心理健康问题的具体类型和特征、影响心理健康的多层面因素、应对心理健康问题的不同方法。心理健康的影响因素既有个体因素如遗传、性格特征、疾病等,也有环境因素如家庭暴力、工作压力、遭遇突然变故、丧失亲人等。要让民众认识到自我心理调适和塑造友善环境的同等重要性,了解心理健康的具体需求和可以获得的针对性服务。心理疾病科普应预防、治疗和干预并重,特别是应降低患者的病耻感,提高就诊率和服药率,鼓励患者积极求治,呼吁全社会关怀和理解患者,消除歧视。只有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才能使民众对自身的心理健康需求和所需要的社会心理服务有清晰认识,知道自己是什么问题、该去哪里、向谁求助。

  二是着力突破当前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是社会治理的抓手之一。2018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各地区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也出现一些有待改进的方面。最突出的问题是各地试点工作的牵头部门不同,工作机制的效率和推进工作的力度不同。党政主要负责人越重视,试点工作进展越有成效。由分管行政领导或某个部门牵头落实试点任务的地区,往往较难协调和打通不同部门、不同条线、不同行业领域开展的心理服务工作。具体工作中也存在需要改进的方面。例如,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重硬件不重软件,心理服务站点配备了心理测评系统、沙盘、生理反馈设备、宣泄设备,但很少有使用情况的记录;医疗机构需要按试点要求开设精神科和心理科门诊,但短期内很难引进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往往通过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等方式开设门诊,但转岗培训也存在规范程度不一问题;试点地区需要依靠社会心理服务机构来落实具体任务,但由于目前我国尚未明确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监管部门,缺少监管机制,试点地区很难判断哪个机构更可信、更可靠。因此,需要建立社会心理服务长效机制,通过出台符合实际的政策,支持各地社会心理服务资源更好地发挥作用,实现精细化治理。

  三是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理论和实证研究,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智力支持。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后疫情时代推进常态化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积累了经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是我国社会治理举措的创新,在国际学术界并无直接对应的既定术语。截至目前,我国学者开展的相关研究理论探讨多、实证研究少。理论探讨中解释其政策逻辑、定位、目标、内容的研究多,对于试点工作中出现的现象和问题的研究少;实证研究中个体层面的心理健康研究多,社会治理层面的心理服务研究少。加强理论和实证研究,发现社会治理实践中的社会心理规律,是进行理论创新、推进学科发展、树立学科自信的重要契机,也将为完善突发事件后的应急心理服务体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创新社会治理提供重要智力支持。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社会治理背景下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9ZDA358)的阶段性成果。

  本文发表于2022年2月18日《中国人口报》

  文┃陈雪峰

  作者为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研究员、副所长,中国心理学会副秘书长

来源:中国人口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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