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庭教育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时间:2022-03-07 [关闭窗口]

  本文发表于2022年2月28日《中国人口报》

  文┃蒋美华 王梦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其中明确提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对其进行多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同时也提到,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依法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务活动,实现社会协同。青少年时期属于未成年的特殊阶段,是学业发展和身心成长的关键节点,其家庭教育问题也更为突出和严峻。对此,实现家庭教育的家—校—社协同,有助于青少年群体的健康成长、时代新人的培育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

  家庭教育在青少年健康成长中的意义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快速转型期,这要求我们必须努力建立和健全与当前经济相适应、与社会相协调、与传统美德相承接的家庭教育体系。近些年,青少年家庭教育缺失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重视青少年家庭教育,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是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的重要举措。

  青少年早年经历特别是原生家庭之中家庭的教育方式和教育氛围,对其后期的成长有着决定性的影响。西方学者提出“家庭生命周期”概念,认为家庭如生命体一样有动态发展的不同“生命周期”,其中家庭对青少年的抚育属于家庭发展中“孩子成长期”阶段。强烈的自我意识、对父母权威的挑战姿态是该阶段青少年的典型特点。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保持家庭教育的灵活性,发展多样化的教育策略将有助于家庭与青少年的发展相同步,进而帮助青少年建立稳固的自尊、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健全的人格特质。

  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

  由于青少年的成长和发展始终嵌套在家庭中,而家庭作为最基本的社会单位,其生存和发展必然受到社会环境以及社会文化的影响。因此,解决青少年家庭教育问题不能单从家庭层面入手,还需立足于学校层面和社会层面,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青少年成长过程获得全方位的护航。

  (一)打造两性分工合作体系,实现青少年共同抚育。西方学者莎伦·海斯在研究20世纪80年代以来母职建构的变化后提出“密集母职”概念,用来描述一种在社会上越来越普及的观念:照顾孩子是女性的主要职责。这种社会观念作为一种“性别模范”,使母亲不得不将大量的时间、精力与金钱用于养育孩子。我们在当代青少年家庭教育中可以看到,受传统性别分工下“相夫教子”观念和社会对男女刻板印象的影响,大众常常将生殖的两性分工和双系抚育中的两性分工混为一谈,认为教育主要是家庭中女性的责任。近些年盛行的“丧偶式育儿”一词,就较为形象地体现了当前家庭教育的现状及母亲在子女教育中的作用和地位。

  应当意识到,由于男女性格特质和思维方式不同,在面临子女教育竞争问题时,父母双方的心理感受与应对方式必然存在差别。女性对子女的教育有着明确的教育愿景,表现为她们对孩子的每一次考试、每一阶段的表现都高度关注,进而引发其教育焦虑;当父亲在家庭教育中缺位时,女性的焦虑会更为明显。男性偏向理性的性格特质,使他们对子女的教育期待相较而言更为长远,更多关注的是孩子的教育结果和未来走向。因此,男性参与家庭教育不仅对青少年的教育现状和青春期时家庭紧张的教育氛围有改善作用,更重要的是“父亲”身上所具备的坚韧和果断的品格将会在青少年的成长过程中产生重要的影响。更有研究发现,主动参与育儿的男性通常在其成长过程中亦有主动参与育儿的父亲模范。这意味着父亲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积极参与,将会形成代际间的良性循环。

  基于上述结论,社会层面应努力消除传统性别分工中认为“女性是子女教育第一责任人”的偏见,鼓励家庭成员中的父亲积极参与青少年家庭教育,扭转以往男性在家庭教育中长期缺位的现象,消除家庭教育的性别化倾向。为此,可依托学校对家长进行培训和指导,各类社会媒体也应加大对家庭教育两性分工模式的宣传力度,从而更好地打造两性分工合作体系,提升青少年的家庭教育效果。同时还需注意的是,家庭教育在改变男性教育不足、女性教育过剩状况方面,应注重培养青少年勇敢、独立的特质,使其在面对逆境和困难时更加有信心。这同样离不开学校和社会组织的指导和支持。

  (二)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助力青少年教育指导。当前,社会各界对于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的关注与日俱增,而我国青少年目前主要是通过心理健康课程或主题讲座的形式被动获取心理健康知识,这使得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效果不甚理想。在此方面,社会工作作为一种科学、专业的助人方法,可主动发掘潜在服务对象,充分调动和整合各种资源,因时因事而异地开展帮扶和指导工作,并且在应对青少年家庭教育问题上具有显著的专业优势。基于此,学校可尝试引入社会工作来弥补原有的学校心理咨询、心理健康课程等手段在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上的不足。

  学校的特殊性和社会工作的专业敏感性使学校社工能及早发现青少年存在的问题,进而对青少年个人或家庭进行干预。针对具有不良行为问题的青少年,社工可对其开展思想、心理和行为的预防性矫正治疗,利用系统脱敏疗法等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帮助问题青少年减少直至消除不良行为。同时,基于预防性青少年社会工作理念,社工应依托学校对问题青少年的家庭生活环境进行适当介入,帮助其父母了解青少年的发展特点以及该阶段青少年的内心感受、想法和需求,消除家长对问题子女的过分担忧和焦虑,为问题少年步入正轨提供友好的家庭环境。

  此外,社工还可在学校的支持和配合下,面向在校青少年开展人际交往、职业规划、压力疏导等不同主题的小组活动,在指导青少年人际交往的同时,引导其正确应对生活和学习中的困境。服务过程中要进行科学评估,及时发现存在心理健康障碍的青少年,在做好信息反馈的同时向有需要的家长提供指导和支持服务,缓解家长的担忧和青少年的焦虑。更重要的是,社工要做好预防工作,倡导家长利用空闲时间积极参加学校所提供的家庭教育培训课程,提升父母教育青少年的能力和技巧,改正不当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

  (三)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近些年来,家庭教育功利化问题逐渐引起社会重视。功利化的家庭教育盲目追捧“成功论”,不仅背离“立德树人”这一教育根本目标,也加剧了青少年身心健康问题。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蕴涵着丰富的教育资源,在青少年家庭教育中融入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有益于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书法、京剧、武术等国粹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载体,家庭教育可以借助这些教育元素,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比如,鼓励青少年学习武术,不仅能丰富其文化活动,还能扭转“重智育、轻体育”社会风气对青少年的影响。书法、京剧等国粹的普及,不仅有助于青少年陶冶情操、涵养性情,也有利于青少年在日后的生活和学习上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落实到思想、行动上。此外,传统节日也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节日活动的举办也是助力家庭教育的重要渠道。例如,重阳节登高赏秋,有利于青少年心生尊老、敬老和爱老之情。

  为实现上述目标,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例如,借助网络与多媒体平台,消除青少年获取教育资源的时空限制;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每年定期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宣传、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开发家庭教育类公共文化服务产品。青少年在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下潜移默化地接受教育,将有助于社会教育环境日益健康和家庭教育环境和谐发展,可更加有效地应对青少年发展的新问题,满足青少年发展的新需求。

  本文系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项目批准号:19YJA84000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来源:人口发展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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