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倡导适龄婚育新观念

时间:2022-07-18 [关闭窗口]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表明,我国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3。为适应人口形势新变化、高质量发展新要求,2021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各地积极响应中央文件精神,纷纷制定与三孩生育政策相配套的经济社会支持政策,加大对生育家庭的支持力度,力求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生育水平提升。笔者认为,这些经济社会配套支持政策非常必要,但同时也要积极构建与新时代相适应的新型婚育文化,引导和鼓励适龄青年形成适龄婚育的新观念。

  倡导适龄婚育新观念的重要意义

  从近年来的调查研究结果看,我国目前育龄群众生育意愿低迷的问题比较突出,表现出初婚初育年龄持续推迟、生育意愿下降等显著特点。

  从生育意愿下降来看,育龄夫妇“不愿生”或“不愿多生”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生理因素导致的不能生育,二是心理上不愿意多生。对于第一种情况,可以采取辅助生殖技术帮助其实现生育愿望,而这主要受限于辅助生殖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情况,当然成本过高也是制约因素。第二种情况又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外在压力所致,如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过高、缺乏照料资源、生育与就业或职业发展之间的矛盾或冲突难以平衡等,此类问题可以通过制定实施生育支持政策减轻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从而提升生育意愿。另一类是内生性原因,“不愿生”或“不愿多生”是育龄夫妇决策的结果,是一种自愿的行为选择。在这种情况中,经济、时间、就业等因素对生育的制约只是一种表象,而不是根本原因,因而单纯的经济手段所起的作用将会非常有限甚至难以奏效,必须寻求转变思想观念的方法。

  从我国的现实婚育情况看,婚姻稳定性不强、初婚年龄推迟过多、初育年龄过大等问题较为突出。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资料,过去20年来我国居民粗离婚率发生较明显的上升,婚姻不稳定性的增加对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构成了一大不利因素。在2010年至2020年期间,我国女性平均初婚年龄推后了约4岁。初婚年龄推迟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女性生育年龄会相应推迟。近年来我国育龄群众初婚初育年龄增加,主要是受教育年限延长的结果,与传统的“成家立业”观念转变为“先立业后成家”观念也有很大关系。同时,育龄青年对人生目标和自我价值实现的追求,也不可避免地对适龄婚育意愿产生了一定的挤出效应,进而成为初婚初育年龄推迟的思想基础。加之现代社会的市场经济浪潮和文化多元化趋势,对当代青年的角色认同和价值观念起到了重要的重塑作用,青年群体的“个体意识”显著增强,生育不再是延续家庭的义务,而成为一种可选择的个人权利和生活方式。此外,近年来的高价彩礼现象也成为部分青年推迟结婚的一个重要原因。部分女青年把彩礼当做提高“身价”的砝码,部分男青年把豪华婚礼当做挣得“面子”的机会,形成了高价彩礼、奢侈婚礼的攀比之风,这也成为男女青年适龄结婚的“绊脚石”。

  上述现象说明,倡导适龄婚育新观念已经成为一项十分迫切的工作任务。

  倡导适龄婚育新观念的可行之道

  近年来,一系列中央文件都体现了倡导适龄婚育、促进家庭和谐的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释放生育政策潜力”等任务目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等配套措施。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出,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近年来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暗含着倡导适龄婚育的意思。自2019年以来的四年中,中央一号文件三次提出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治理婚丧陋习和高价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的工作任务。这些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既阐明了倡导适龄婚育的意义和作用,也为做好这方面的实际工作指明了方向和目标,成为各地倡导适龄婚育新观念、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的重要遵循。

  构建婚育友好型社会环境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各地在探索生育支持政策和路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倡导适龄婚育新观念,需要从根本上回答好适龄青年“是否婚育”“何时婚育”等问题。对于“是否婚育”的问题,在我国“普婚”文化传统下,似乎并不构成一个问题;对于“何时婚育”问题,其实多数青年并非赞同“越晚越好”,多数情况下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近年来,各地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探索构建婚恋、育儿、住房、就业、教育、医疗保健等领域的支持政策,采取综合措施降低结婚、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切实减轻适龄青年“先成家,再立业”的后顾之忧,以提升青年群体的婚育意愿。应该说,这些工作都十分必要。接下来,需要协调好用人单位和家庭的关系,形成支持适龄婚育的社会环境。

  我国有着悠久的注重家庭、尊重生育的文化传统,现阶段初婚初育年龄推迟、生育意愿低迷的情况,在很大程度上是结婚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过高导致的,“推迟结婚”“不愿生育”“不愿多生”背后更多地隐含着对经济压力的恐惧。婚姻是生育的基础,也是人生大事;生育既是家庭和个人私事,也是国家和民族大事;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是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先决条件,适龄婚育是实现适度生育水平的前提条件。上述观念正在被越来越多的青年所接受,并成为倡导适龄婚育的思想基础。只要我们高度重视倡导适龄婚育的相关工作,使其与完善经济社会支持政策形成“车之两轮”,并重推进,就能收到提升生育意愿与提升生育水平的效果。

  本文为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河北构建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探索研究(HB21SH010)”中期研究成果。

  本文发表于2022年7月13日《中国人口报》理论版

  文┃吕红平 耿之璇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人口研究所

来源:人口发展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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