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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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国正面临高龄少子化挑战。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出生人口1062万人,人口出生率为7.5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34‰。造成育龄家庭生育意愿不高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无人养”“养不起”是重要原因。对此,国家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问题,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这个体系主要包括“家庭婴幼儿照护”“社区婴幼儿照护”和“机构婴幼儿照护”三个方面。笔者通过调研发现,育儿家庭的送托意愿基本上在孩子24个月以后,主要由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或者幼儿园托班承担,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一般主要以临时托、半日托为主,24个月之前的托育服务供给较少,相比机构托育,在这个年龄段不少家庭仍然更愿意选择在家照护,除了托育机构数量供给不足、对安全保障有疑虑、消费负担重之外,受家庭传统观念影响,具备家中抚养条件的更愿意在家中带孩子,其中由家中老人看护或由育儿嫂看护都是育儿家庭愿意选择的方式。

  但是,现实中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等因素造成家庭育儿照护能力普遍不足,隔代养育需要祖辈有健康的身体和充足的时间,一方面老年人的生活安排更趋于个性自主,不愿意被家庭育儿束缚,另一方面老年人日益衰弱的身体状况也很难允许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育儿当中。对此,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支持家政企业扩大育儿服务”。2022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到:“扩大家政企业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鼓励有条件的托育机构与家政企业等合作,提供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

  扩大家政企业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从需求角度,要解决0~2岁婴幼儿家庭托育的问题,家政服务人员可以成为家庭育儿的助手,婴幼儿不离开熟悉的家庭环境,能和家人继续保持良好的亲情关系,有利于其成长发育;从供给角度,要推动家政服务行业和托育服务行业深度融合,重点面向0~2岁婴幼儿家庭,延伸家政服务产业链,做优月嫂业务,做强育儿嫂业务。近年来,我国的家政服务行业发展迅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社会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民生行业,面向“一小”提供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是促进行业发展的良好机遇,更是增强家庭婴幼儿照护能力的有效补充。但是总体而言,目前家政服务业仍然处于较低发展阶段,无论在企业规模、服务能力、管理规范等方面均存在明显短板,例如,供给效能不足,家庭对于家政企业提供的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存在“找不到、不满意、不规范”的认知。对此,政府、市场、企业要多措并举,加快推动家政企业在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领域的提质扩容。

  一是要扶持家政企业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业务做大做强。通过品牌建设、打造产业集聚区等形式吸引社会优质资本进入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领域,支持开展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业务的家政企业和相关院校合作,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将开展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家政企业纳入到财政补贴的范围,对其进行税收减免。支持信用状况良好的家政企业拓展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在市场化和商业自愿的前提下为其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

  二是要支持家政企业优化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妇幼保健机构、托育机构参与家政企业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提供服务指导、人员培训、技术咨询等,实现服务的专业化深耕,提高服务品质;加强和婴幼儿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合作,联合开发托育产品,延长服务链,实现服务的多元化拓展;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开发“互联网﹢”新业态,整合资源建立供需平台,打通线上线下的服务渠道,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三是要规范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为。相比托育机构、幼儿园托班,家政企业在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专业性方面相对不足,从业人员普遍学历层次低、年龄偏大,以经验代替规范的情况比较常见。标准化是规范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为的基础,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提出:“健全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开展家政服务国家标准修订工作。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对此,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家政企业要和院校、行业协会、妇幼保健机构以及托育机构合作,对标育婴员、保育师等职业标准,以团体标准为重点开发服务标准和配套教材,将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作为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入户的基本要求,做到不培训不上岗、不合格不上岗、不持证不上岗。

  四是要保障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各方的合法利益。安全性是家庭接受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最基本要求,近年来也出现了育儿嫂虐待婴幼儿的事件,给行业造成了负面影响。由于家政企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监管难度大,一些中介性质的家政企业服务定价随意性高,导致缺少后续的服务监管和纠纷处理。近年来,商务部大力推动家政服务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为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提供了基础性的安全保障。同时,还要根据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的服务特点完善合同范本,明确家政企业、雇主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三方的权益,合理定价,诚信经营,确定服务范围、服务注意事项、责任承担方式以及纠纷处理渠道,鼓励购买家政商业保险以保障各方利益,同时探索建立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

  五是要加大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供给。支持院校开设或增设婴幼儿照护、家政服务等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各类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的重要培训内容,安排专项资金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探索“政府资助、机构运作、从业者受训、与就业挂钩”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职业培训模式,并将保育师等工种纳入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工种;打通从业人员职业晋升路径,提高职业地位,对大学生到家政企业从事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给予就业创业奖补等。

  本文发表于2022年12月23日《中国人口报》理论版

  文┃朱晓卓

  作者系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健康服务与康养学院院长

来源:人口发展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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