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振青年群体的生育意愿——基于南京市的调研

时间:2023-09-08 [关闭窗口]

  青年群体作为生育主力军,提振他们的生育意愿不仅有利于平缓人口出生规模和总和生育率下行趋势,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更有利于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巩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聚焦让青年育龄群体“孕得优、生得安、养得稳、育得好”,对症下药减轻青年群体生育的负担,化解制约“孕、生、养、育”的痛点和难点至关重要。

  推进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和适度人口规模是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青年群体作为生育主力军,提振他们的生育意愿不仅有利于平缓人口出生规模和总和生育率下行趋势,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更有利于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巩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近日,江苏省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联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围绕青年群体生育意愿及影响因素开展调研,选取年龄在18至35岁且居住在南京市的青年群体为目标人群,围绕个体人口学特征、婚育观念、生育期望、生育意愿、生育行为和生育政策认知等信息,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线上问答等形式,采集近2000个样本点,发放问卷1700份,回收分析有效问卷1617份,有效回收率达95%,可以满足社会科学调查的要求,以此推断和反映青年群体生育意愿的现状、特征和趋势。

  调研发现,青年群体生育意愿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呈现显著的延迟生育特征。被调查者中,理想的初育年龄选择25至29岁的占74.38%,选择30至34岁的占20.45%,选择30至34岁年龄段生育的青年群体人数有所增长。二是意愿生育子女数集中在两个和一个。倾向生育两个孩子且愿意构建“一子一女”家庭的超过四成,倾向生育一个孩子的占比29.66%,不想生育孩子的占比24.92%,想生育三个孩子的占比仅有2.43%。三是用婚姻和生育来评价人生价值的观念不断弱化。在“不婚的人生是遗憾的”“结婚就是要生育小孩”“因为别的夫妇都有孩子所以要孩子”这几个观点的调研中,认同率分别为10.67%、16.67%和21.82%,反映了大部分青年群体对结婚和生育决定有了更大的自主性,多数人不再将“结婚生子”等社会惯例来作为评判人生价值的主要依据。四是对生育政策的认知率有待提高。在对三孩生育政策了解程度的调研中,有超过三成的青年群体表示不了解或不关心,而问到对于本地支持三孩生育配套政策以及生育保险的了解程度时,表示不了解或不关心的比重均超过六成。五是影响青年群体生育孩子及已育青年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因素比较集中。首要考虑因素为经济现状的占比超过六成,之后依次为抚养成本、事业发展和社会支持政策等。也有不少青年群体反映,他们对生育可能会带来的降低生活品质、“丧偶式育儿”、教育压力等问题存在畏惧心理,因此更加愿意少生、晚生甚至不生。六是推迟婚育、不愿婚育现象有所增加且与不同因素存在一定关联。其中,生育意愿呈现男性青年群体高于女性、有工作者高于无工作者、农业户口高于非农业户口,且与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呈正相关等。

  对此,聚焦让青年育龄群体“孕得优、生得安、养得稳、育得好”,对症下药减轻青年群体生育的主观和客观负担,化解制约“孕、生、养、育”的痛点和难点至关重要。笔者认为着力点应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倡导新时代婚育文化。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传宗接代”和“养儿防老”等传统观念逐渐弱化,青年群体的生育观念日趋多元化,满足情感需要、提升家庭幸福感、实现自我价值等新观念成为驱动生育的新动力。因此,顺应青年生育观念转变,大力倡导新时代婚育文化对于提振生育意愿至关重要。一是要从顶层设计层面推进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四位一体的新时代婚育文化协同推进机制,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构建支持“生”和“育”的文化环境。二是加强对当前人口形势和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者的宣传教育,引导青年群体及其家庭成员深刻认识积极婚育、依法婚育的社会价值。三是持续推进健康家庭建设和家庭家教家风宣传,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加强家庭婚育支持,培育向上向善的家庭文明新风尚。四是在巩固传统宣传渠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年轻人喜爱的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传播优势,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新时代婚育文化建设相融合,以直白宣讲与潜移默化相结合的方式融入青年群体生活,赋予生育更广泛的个人、家庭和社会意涵。

  (二)着力降低家庭育儿成本。青年群体更为重视养育孩子的质量而非数量,养育孩子使得生活成本日益增大、家庭育儿成本快速上升。因此,降低家庭育儿成本需要持续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教育、住房、就医等积极生育支持措施,通过拓宽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给予育儿家庭直接发放生育补贴、育儿补贴、租房购房补贴、医疗与教育优惠和税收减免等形式,有效降低“孕、生、养、育”等多个环节的过程成本,进一步缓解青年群体的生育养育焦虑。

  (三)加强职工育儿权益保障。受职场竞争压力影响,不少年轻人将“先立业再成家”作为职业发展的优先选项,尤其对于女性群体而言,生育带来的的“母职惩罚”已成为抑制其生育意愿的主要原因。保障职工育儿的权利,需要进一步打造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和职场环境,消除社会对已婚已育女性的就业歧视。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完善家庭与工作平衡支持政策研究,监督落实已有的育儿假制度,并鼓励和倡导企业积极破除“加班文化”和“996工作制”等过度延长工时的不合理制度,避免生产劳动对家庭生活造成严重的时间挤压。同时,鼓励企业雇用一定比例女工,并对支持生育的企业,要加大政府补贴和减税降费等支持政策,形成可持续性的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以实现国家、企业和生育员工的共赢。

  (四)完善养育公共服务供给。儿童照料的时间、精力会随着儿童数量的增多成指数式上升。缺乏儿童照料的时间和社会支持,也是抑制青年群体生育意愿的巨大障碍之一。应探索以公共服务、商业服务和公益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城市育养服务的供给方式、内容和规模,建议通过将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加婴幼儿照料服务和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打造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中心、指导站、“向日葵亲子小屋”等免费服务阵地,推进城市空间的适儿化改造等手段,纾解家庭的儿童照料压力。

来源:南京市计生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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